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崔良新律师:擅长合同纠纷

2026-08-20 17:08   41次浏览
价 格: ¥ 9999

崔良新

执行主任

办公地点:合肥

执业领域:合同纠纷|企业法律顾问|建设工程|劳动争议|民商事争议解决|刑事辩护

工作语言:中文

职务: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,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学实务课程特聘讲师,岗集温州企业家协会首席法律专家

崔良新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,长期深耕合肥本地商事法律服务,业务重点聚焦各类合同纠纷处置,覆盖建设工程合同、买卖合同、运输合同、民间借贷、分包转包等多种合同类型,熟悉本地司法裁判尺度,擅长处理案情复杂、多方主体交织的商事争议案件。执业过程中,既可以为企业提供前置性的合同风控服务,也能够在合同产生矛盾后,通过诉讼、调解、司法确认等多元途径化解纠纷。

在非诉法律服务层面,崔良新律师面向合作企业搭建风控体系,围绕合同全流程开展工作,年均完成大量合同审查工作,同时兼顾用工合规梳理、投融资架构设计、企业重大事项法律研判、企业员工法律培训等事务。针对物流、制造类行业,结合行业交易习惯整理供应链法律风控相关实务材料,为合作单位提供行业适配的法律方案。先后为多家市场主体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服务范围包含物流、电子电气、建筑、食品、物业、零售、房地产营销等多个行业,也为部分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支持。

在争议解决业务板块,崔良新律师办理多起标的金额较高的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,处理过多件民刑交织的疑难案件,同时处理数量可观的劳动争议案件。办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证据体系搭建,善于识别案件当中的争议关键点,合理规划诉讼主体、诉讼请求,兼顾案件回款效率与执行保障,灵活运用诉调对接、财产保全、司法确认等程序工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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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性项目与案例

违法转包建设工程纠纷(实际施工人维权·诉调+司法确认)

该案为消防工程违法转包引发工程款拖欠纠纷,案件当中存在实际施工自然人、转包企业、法定代表人、项目发包人多方主体,工程完工交付之后,大部分工程款未能按时结清,还存在实际施工人垫付工程对应税金的情形。办案过程中将全部责任主体列为案件被告,收集合同文件、工商登记资料、工程联系单、施工材料、转账票据、发票、微信沟通记录,形成完整证据链条,厘清违法转包背景下各方主体责任边界,就工程款、逾期利息、垫付税金提出对应的诉讼请求。

案件依托诉调机制开展调解工作,结合执行风险评估促成各方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方案,调解协议设置分期违约加速到期条款,后续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让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效力。当事人无需走完完整庭审流程,实现大部分工程款回款,降低后续执行维权的成本。该案件也体现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当中,完整留存施工、结算、沟通凭证,善用诉调衔接配套司法确认程序的实务价值。

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款纠纷(一审胜诉)

本案是安置小区门窗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争议,合同文本当中设置背靠背付款条款,同时约定付款前需要开具发票。项目完成决算之后总包单位拖欠大部分工程款,总包方以发包方未付款、发票未全开、工期存在延误作为抗辩理由。

代理过程中针对对方抗辩逐项展开回应,结合证据说明约定模糊的背靠背条款不能作为拒付工程款的依据,区分开具发票的附随义务和支付工程款的主合同义务,同时说明未提起反诉的工期争议不能对抗工程款支付义务。结合决算文件拆分结算款以及质保金,分别确定逾期利息起算节点,立案同步申请财产保全。最终法院支持当事人全部诉求,判令总包方给付全部剩余工程款,承担分段计算的逾期利息以及保全、诉讼相关费用。该案提示商事主体,工程完工之后书面决算文件属于重要债权凭证,对于合同当中各类免责、延后付款条款需要关注条款的明确性。

法定代表人个人借款,款项实际投入公司经营的民间借贷纠纷

案涉款项从出借主体账户转入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,后续各方签署以房抵债协议,但抵债对应的房产没有完成过户,原有金钱债务并未得到清偿。案件需要厘清借款主体、抵债协议法律效果、企业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等问题。

办案中结合转账记录、抵债协议文本认定借款事实,明确案涉以房抵债属于新债清偿,不动产没有完成权属变更,原有的借款债权继续有效。参照民间借贷相关裁判规则,主张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用款企业共同承担清偿责任,对利息部分进行分段主张。审理之后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对应利息,当事人核心诉求得到支持。该案例也提示资金出借时,需要做好借款主体识别,对于抵债类协议,需要关注物权变更完成情况。

买卖合同货款纠纷(被告缺席审理,实现债权全额支持)

设备销售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方拖欠部分货款,合同原始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标准较高。接受委托后整理销售合同、员工签收送货单据、已抵扣增值税发票、过往回款记录,完整还原供货履约事实。考虑原始违约金标准和司法实践尺度之间的差异,起诉阶段主动下调违约金计算标准。案件开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,法院采信原告提交的整套证据,判决采购方支付全部剩余货款,并按照调整之后标准计付逾期利息。案件提示商事交易中,签收单据、发票、对账材料对于债权保障的重要意义,起诉阶段可结合司法实践对过高的违约主张做适配调整。

从多起合同纠纷办案实践当中可以总结出通用的处理思路,债权类争议案件,应当围绕合同关系、履约凭证、结算及付款记录、沟通记录构建证据链条;工程款、民间借贷类案件,结合案件事实适当拓展可以承担偿债责任的主体;提起诉讼时,对本金、利息、各类实现债权费用做好区分,准确核算计息的起算时点;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多元化解路径,工程款纠纷可以优先考虑诉调衔接配套司法确认;对于合同中过高违约金、表述模糊的免责条款,需要提前结合司法实践预判,合理调整诉求。

执业背景

崔良新律师自2009年从事律师执业工作,现任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,同时受聘两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,参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实务工作。受聘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担任法学实务课程特聘讲师,也担任岗集温州企业家协会首席法律专家。长期为不同行业的市场主体提供法律顾问服务,业务覆盖合同风控、非诉专项、诉讼争议解决多个板块。

社会职务

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
长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
安徽省广播电视大学法学实务课程特聘讲师

岗集温州企业家协会首席法律专家

崔良新律师的业务以各类商事合同纠纷处置为重心,同时兼顾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,能够处理建设工程、买卖、借贷、劳动等多类型法律事务,既可以协助企业在交易前期做好合同审查、风险预判,也可以在合同发生争议之后,综合运用诉讼、调解等多种方式处理矛盾,帮助当事人梳理证据,规划维权路径,争取符合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的处理结果。在办理案件的同时,也参与法学实务教学,将诉讼、仲裁当中积累的实务经验融入实务课程,面向企业开展法律培训,帮助合作单位提升交易环节的风险识别能力。在劳动争议领域,依托仲裁员实务经历,熟悉劳动纠纷裁判思路,能够处理劳动合同订立解除、薪酬待遇、经济补偿相关争议。对于疑难刑事案件,也开展辩护代理工作,处理过多件金融相关以及其他复杂刑事案件。

合肥市合同纠纷律师,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崔良新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50560222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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